澧教字〔2016〕7号
县直各中学,各镇(街)中学、局直各单位、各民办学校:
经县教育局研究,决定:
李松柏同志任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,免去其基教股副股长职务;
王威同志任县教育局纪监室主任,免去其招考办副主任职务;
赵菊芳同志任县教育局勤管办副主任,免去其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职务;
罗一平同志任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,免去其综治办副主任职务;
王成贵同志任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;
孙汉芳同志任县教育局综治办副主任;
刘一中同志任县教育局审计室副主任;
龚佑财同志任县教育局招考办副主任,免去其基教股副股长职务;
龙安军同志任县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,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彭元金同志任涔南镇中学副校长;
谭鸿同志任澧浦完全小学副校长,免去其复兴镇中学副校长职务;
洪诚同志任梦溪镇中学副校长;
免去韩先贵同志县教育局纪监室主任职务;
免去皮振欣同志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职务;
免去石雪梅同志县教育局勤管办副主任职务;
张可明同志任第一督学责任区工作站站长;
杨自远同志任第二督学责任区工作站站长;
朱远华同志任第三督学责任区工作站站长;
舒兆洲同志任第四督学责任区工作站站长;
刘健同志任第一督学责任区工作站副站长;
何颖同志任第二督学责任区工作站副站长;
戴剑雄同志任第三督学责任区工作站副站长;
卢勇同志任第四督学责任区工作站副站长。
澧县教育局
2016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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